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
Civics and Society Resource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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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Saturday
新增Peopo網教授課程
作者 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   
2009/06/22, Monday

Peopo網張茂桂教授,

課程:再論「公與私」

http://www.peopo.org/guide/post/37431

 

Peopo網吳叡人教授,

課程:鄉愁政治學:國家、民族與民主

http://www.peopo.org/guide/post/37521

http://www.peopo.org/guide/post/37607

 

Peopo網林佳範教授,

課程:人權價值的絕對與相對-淺論人權教育的「寬容」與「包容」

http://www.peopo.org/guide/post/37609

http://www.peopo.org/guide/post/37608

 

 
98年度高中公民與社會創意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作者 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   
2009/04/28, Tuesday

98年度高中公民與社會創意教案甄選實施計畫(含填寫方式)(請按右鍵,另存目標)

98年度高中公民與社會創意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請教師留意公文字號如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南一中(教)字第0980002332號
 
 
壹、依據:教育部97年12月31日台中(一)字第0970252961B號函辦理。
 
貳、目的:激發教師教案創意知能,提供教師專業資源,增進教師教學能量與品質。
 
參、徵件主題:高中公民與社會課程教案。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伍、參加對象:可採個別或組隊報名,每隊以三人為限。
一、在職教師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現職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含代理代課)。
二、實習學生組:全國公民與社會科實習學生得與指導教師共同報名。(凡98年1月1日至98年10月14日期間,具有實習學生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
 
陸、辦理時間: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98年10月14日止。
二、評審期間:98年10月21日起至98年11月23日止。
三、得獎名單:98年12月1日公布優選名單。
 
柒、報名方式:
一、本計畫內容置於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http://center.tnfsh.tn.edu.tw/civics/index.php
二、請將作品及附件資料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甄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四、郵寄地址:70141台南市民族路一段一號,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收。
聯絡人:06-2371206轉分機602洪慧瑩老師或魏群祐助理。
聯絡信箱: 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捌、作品規格:
一、設計兩節課(含)以下之課程教案。
 
二、教案格式請見附件四,稿件版面設定以A4規格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三、書面稿件篇幅規定如下:
(一)邊界設定:上下2.54cm,左右3.17cm。
(二)字體:12號字體以上,字型以新細明體為主,標點符號採全形字。
(三)頁數:教案不得超過10頁,字數不拘。(不包含圖表、圖片、PPT、學習單、參考資料及附錄)
 
四、可附自行設計之課程學習單,引用資料請註明出處,影片請詳述引用段落時間。
 
五、參加甄選作品以尚未在他處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
 
六、繳交資料
(一)書面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教案甄選報名表1份。
2、作者順序同意書1份。
3、教案甄選審查表1份。
4、教案甄選教學活動設計表及其他等書面資料,共9份
5、教案甄選附錄檔案說明表9份。
 
(二)電子光碟資料,請繳交2份,需內含以下電子檔案:
1、教案甄選報名表。
2、作者順序同意書。
3、教案甄選審查表。
4、參加作品:教案甄選教學活動設計表。
5、教案甄選附錄檔案說明表。
6、其他(請放置於一個資料夾,包含影片、聲音、圖表、圖片、PPT、學習單、參考資料及其他附錄資料)。
 


玖、甄選流程:詳見公文。
 
拾、甄選方式:
一、送件
(一)依據實施計畫所列日期及地點寄達。
(二)按件編碼。
 
二、形式審查
(一)依據形式審查表所列項目,進行審查。
(二)形式審查不通過者,不得進入下一階段評選。
 
三、初選
(一)由甄選委員參考規準進行初選。
(二)初選錄取比率由甄選委員視作品品質決定。
(三)若作品件數少,則直接取消初選,進行現場決選。
 
四、初選入選作品公告
(一)「初選入選作品」公告於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
(二)公告現場決選時間、地點及進行說明與展示之順序。
 
五、現場決選
(一)入選作品之作者,親至決選現場進行說明與展示(10分鐘)及評審提問(5分鐘)。
(二)由甄選委員評選出得獎名次。
 
六、得獎名單公告
(一)公告於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
(二)獎狀以公文寄發至各校,獎額單據另行寄送。
 
七、公開得獎作品
(一)得獎作品電子檔案置於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
(二)書面資料印製為年度教學資源手冊,並分送全國各校。
 
八、甄選委員:由本中心聘請學者專家擔任。
 
拾壹、甄選規準: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教學活動設計
30%
教材知識適切
30%
創新表現
20%
教學方法運用
10%
情意培養與技能學習
10%
 
拾貳、甄選獎勵:
一、依評審成績,分組錄取特優三名、優等五名、佳作若干。未達標準者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金額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
 
二、凡得獎作品將印製為年度教學資源手冊,並分送全國各校,以達教學資源推廣及共享目的。
 
拾叁、甄選經費:由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專款支應。
 
拾肆、甄選注意事項
一、團體報名代表者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的甄選者,以具結人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二、得獎獎金由具結人代表該團體領取,獎狀則由公文書送達學校。
三、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四、甄選作品於本活動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甄選資格。
五、甄選作品及附件資料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之確認事項皆由甄選者自行負擔及處理。若因郵寄過程遭致作品毀損時,由甄選者自行負責。
六、甄選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七、甄選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甄選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甄選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甄選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八、凡報名甄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得另行補充並公布於學科中心網頁之最新消息。
九、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或辦法,將以本網站公告為依據。
十、若有未竟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最後更新 ( 2009/04/28, Tues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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