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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97年第2學期學分班計畫(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東海大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配合高中課程暫行綱要高中、職
「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開班計劃
壹、 計畫依據:
(一) 教育部95年2月17日台中(三)字第0950006355C號函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配合課程改革開設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作業要點」。
(二) 教育部頒「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
(三) 教育部96年3月2日台中(三)字第0960030511號函
(四) 教育部96年3月20日台中(三)字第0960022781E號函。
(五) 教育部96年4月3日台中(三)字第0960048630號函「酌予調整招生對象」。
貳、 訓練班別:「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參、 訓練目的:配合教育部實施高中課程暫行綱要,強化公民與社
會科教師之法學素養、商學知識,以增強公民與社會科教師之專門知識與法學、商學相連結之整合教學能力。
肆、 招生對象:(符合報名資格第一、第二、第三項編制內合格教
師者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學雜費,符合報名資格第四至六項者自付學分費、雜費)
(一) 高中、職現職任教「公民」、「三民主義」、「現代社會」、「公民與社會」科之合格專任教師並具有合格高中職「公民」、「三民主義」、「現代社會」、國中「公民與道德」教師證書者。
(二) 現職完全中學國中部專任教師,兼授高中「公民」、「三民主義」、「現代社會」、「公民與社會」課程,並具有合格國中「社會學習領域-公民」專長、國中「公民與道德」教師證書者。
(三) 現職高級職業學校任教三民主義、社會科學導(概)論、心理學導論、政治學導論、經濟學導論、憲法與政府、公民、現代社會、國際關係等科目之專任教師,並具有前開任一科目之合格教師證書者。
(四) 其他持有前列任一學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五) 舊制修畢前列任一學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或刻正修習前列任一學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研究生(不含實習教師或實習生) 。
(六) 其他持有合格教師證書者。
(七) 尚未取得第一張合格教師證書者參與本案進修班次,應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規定,於取得第一張教師證書後,始得辦理加科登記事宜。
伍、 開設課程﹙學員可依需求選讀科目﹚、授課教師、學分數及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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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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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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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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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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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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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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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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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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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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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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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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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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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豐文
教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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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起1.3.5
﹙0830-1230共三週﹚2/13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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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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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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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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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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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台雄
教 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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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起1.3.5
﹙1300-1700共三週﹚2/13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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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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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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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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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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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義龍老 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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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起2.4.6
﹙0830-1230共三週﹚2/14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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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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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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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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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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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運財
教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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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起2.4.6
﹙1300-1700共三週﹚2/14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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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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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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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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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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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忠副教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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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六〉
﹙0830-1230共九週﹚4/2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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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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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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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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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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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運財
教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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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六〉﹙1300-1700共九週﹚4/2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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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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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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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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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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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秀精
副教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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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日〉﹙0830-1230共九週﹚4/26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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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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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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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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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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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宏亮老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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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日〉﹙1300-1700共九週﹚4/26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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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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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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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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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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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平
副教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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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起〈六〉
﹙0830-1230共九週﹚6/2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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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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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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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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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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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豐文
教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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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起〈六〉
﹙1300-1700共九週﹚6/27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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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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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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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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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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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書林
講 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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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起〈日〉
﹙0830-1230共九週﹚6/28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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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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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政府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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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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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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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冀平
副教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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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起〈日〉
﹙1300-1700共九週﹚6/28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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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授課師資:1.溫豐文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
2.羅台雄教授 東海大學經濟系教授
3.柯義龍老師 台灣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
4.陳運財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
5.邱瑞忠副教授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
6.梁秀精副教授 東海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7.吳宏亮老師 東海大學法律系講師
8.馬德平副教授 東海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9.黃書林老師 東海大學通識中心講師
10.任冀平副教授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柒、招生名額:每門科目50名(報名一、二、三類者若有缺額時,可由符合報名資格四至六類者遞補且自費學員不得逾一半)
捌、 報名方式:現場或網路報名,額滿截止(請點閱本校推廣部網
址:http://eec.thu.edu.tw)。
玖、報名費用:(適用於報名資格,符合報名資格一、二、三類者由
教育部全額補助學雜費)
報名資格四至六類者每一學分新台幣2500元,每一門課5000元整。
拾、依據 鈞部95.04.14台中(三)字第0950055135號函,東部及離島地區教師參加本班次之進修,得由鈞部補助其交通及住宿費。本校將依實際狀況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另案報核。
拾壹、報名日期:
寒假班自即日起至98年1月12日止﹙星期一﹚;
假日班〈第一期〉自即日起至98年2月22日止﹙星期日﹚假日班〈第二期〉自即日起至98年4月26日止﹙星期日﹚逾期恕不受理。
拾貳、上課地點:東海大學推廣部
(一)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181號。
(二)代訓機關工作團隊簡歷:
1.專案負責人:詹家昌博士
(東海大學財金系教授兼推廣部主任)
2.主要工作人員名單:
企劃組:唐家華
課務組:羅百裕
行政組:王義銘
聯絡電話:04-23591239
傳真電話:04-23591611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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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工職掌:
1.企劃組:辦理對外機關、講師與學員文書、連繋事宜。
2.課務組:學員出(缺)勤考核、訓練活動過程安排,教學資料整理及活動相關文件製作、整理。出(缺)勤考核由羅百裕先生專案負責。
3.行政組:場地佈置、活動必需品購置
(四)相關人員辦理之相關工作經驗:
相關工作人員平日皆任職於本校「推廣部」,專職辦理推廣教育及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業務,每人都具備多年之相關工作經驗。
拾參、訓練期間:
寒假班自98年1月19日起至98年2月14日止。
假日班〈第一期〉自98年2月28日起至98年4月26日止。
假日班〈第二期〉自98年5月2日起至98年6月28日止。
拾肆、未盡事宜本校將另文訂定之。 |